7岁孩子抢东西犯法吗,12岁孩童抢东西属于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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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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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离婚官司,男方要来抢孩子,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犯法吗要说犯法也是他犯法呀

俩人有缘夫妻一场,还有孩子,《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末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你说你的丈夫没尽到当父亲的责任,对孩子不管不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你说丈夫同样没尽到丈夫的责任,不管不问,已经失望透顶。

你准备离婚。离婚有二个途径。一个是协议离婚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一个是达不成协议的,到法院起诉离婚。看来你和丈夫对孩子抚养问题没达成协议,因此需要法院审理判决。

我就纳闷了,你说丈夫对孩子不管不问,你起诉他收到法院传票了,他又要抢孩子。实际是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离婚前他来抢孩子,他算不上犯法。不知你说女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法,这句话什么意思?有什么不知情?你没说清楚。

不知你的孩子多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了孩子抚养的三条原则:

1.不满2周岁的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为孩子太小,1周岁在哺乳期,既使过了哺乳期不满2周岁,孩子也依恋母亲,因此由母亲抚养。你丈夫来抢,他抢也抢不过去。法院不会支持他,除非你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

2.孩子过了2周岁不满8周岁,你俩都争抚养权,法院从你们双方实际情况来考虑,由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抚养比较合适来进行判决。

3.孩子已经8周岁或8周岁以上,已有认知和表达能力,尊重孩子的选择。即他愿意跟你跟你,愿跟你丈夫就跟他。

法院对民事案件先调解,调解能达成协议的,双方签字,法院下达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依照以上三条原则其中一条原则进行判决。一审判决书双方均无上诉即生效。如有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十日内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即生效。

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后,孩子抚养问题按照调解书或判决书执行。如果孩子抚养判给前夫抚养,你把孩子交给他抚养。不能拒绝,拒绝把孩子交出,就是对生效判决不履行义务问题。有可能受到法院签发的司法拘留和罚款处罚,这就是你犯法问题。估计你不会犯这个法。他如对孩子动抢的,可是犯法了,受以上处罚。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按规定支付孩子抚养费,定期可以探视,抚养方不得阻挡。

再回答你说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否犯法问题?

在离婚没生效前,他来抢孩子,如果发生撕扯,你丈夫受轻微伤,你受《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打成轻伤构成犯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估计你不会把他打成轻伤或者重伤。如果你前夫把你打伤,也按上述处理。

孩子同桌有偷东西的小毛病,你们会和家长或者老师说吗应该怎么办应与家长沟通,老师就不必了,有损小孩的自尊,最重要的是先要自身谨慎最好,看还有没有这种现象发生

江苏一19岁男孩拿斧头抢金店,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近日,江苏镇江市区一金器店被抢劫,嫌疑人作案时带着一把斧头,这可吓坏了店员。

被抢劫后,金器店店员立马报警求助,镇江警方接到报警后立马开始行动,抓捕抢劫犯。11个小时后,抢劫犯被抓捕归案,令人没想到的是该名抢劫犯只是一个19岁的男孩,姓李。

这名男孩在江苏常州工作,每月大概有4000元左右的收入。警方询问为何抢金店时,这名男孩表示由于交了女朋友,想买项链送女朋友作为礼物,但是没有钱,然后动了抢金店的念头。

目前,李某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小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

1.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小年轻交女朋友情有可原,但是为了女朋友做违法犯罪之事值得吗?女朋友会乐意吗?这次,江苏小伙李某可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等他出狱估计女朋友也早跑了,况且也没有哪个姑娘希望嫁给一个抢劫犯吧?

别人抢东西发网上曝光他犯法吗曝光别人信息违法。

1.在网上曝光他人个人全部信息是违法行为,侵犯的公民的隐私权。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2.若曝光他人信息数量较大,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步行街上有个乞讨的老头经常抢顾客东西且很嚣张,应该怎么办我记得上世纪(1997年)九十年代一个夏季的中午,我和公司总务主任去东门(深圳)釆购物品,我俩从茂业商场过人行天桥去黄贝岭农贸市场,在下桥转弯休息台上听见桥下一老头问:老太婆今天你讨了多少?那老太婆说:90多,你呢?老头说:我讨到120多,现在越来越讨不到了,讨到年底就回过了年起了房子就不来了。

听口音像是安徽人。想一想我们那时拿工资一个月才一千多,一天才五六十块,很多工人员工一天工资才二十多元,而那老头半天就一百多啊,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是不是说乞讨上瘾了?

2000年后,社会乞讨又发生变化,那就是讨不到钱就偷,单车摩托车手机电脑都在乞讨范围内,乞讨人白天以讨探路,晚上实施盗窃(当然他们后面还有年青人,年青人会给那些乞讨人踩点费),到了今天到处有了监控偷不行了,讨人家也不给了,那他们总的要过日子,怎么办——抢啰!

如果要改变以乞讨为职业这现像,那么社会人一是不能有怜悯之心给他们,二社会治安也要加强止至乞讨人,各地应立出法规对乞讨人作扰乱社会治安给于拘留处罚。

当然,如何安置农村老人是国家不可忽视的一部份,农村老人八十、一百几十块钱养老的确少之又少,在城市来说真的是几包烟钱,种田打工只能维持基本生活,要做点什么事就得往三亲六姑借。老人为了补贴家用重活干不了,工厂没人要,那只好出来讨了。

其实每个人都要面子,都想在别人面前抬得起头,可是在农村只有脸朝黄土背朝天,累死累活就填饱肚子,为生计就车年青人也頋不得那么多了。

老太在超市暴力拽走婴儿金手镯,要拿回家给孙子戴,犯罪了吗应该叫抢劫吧,只是孩子不会说话而已。把别人东西拿到自己手里,习惯了!分明是明目张胆的抢劫吗,犯罪不能太纵容年纪大的人了,年纪越大,更应该活得明白,不要惯着倚老卖老的一批人,社会风气会带坏了。

这老太自己说没什么坏心思你也信?再没有文化没有教养没有见识的人也不可能不知道偷东西抢东西是违法犯罪吧,何况是一个每天都离不开媒体咨询的现代社会的人,她不过是企图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找借口开脱而已。总而言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能因为犯罪分子年纪大了就特殊照顾,对某些人群来说违法成本太低了,TA们做事也就会越来越没有底线,这种现象一旦产生示范效应,社会的道德体系也就离崩溃不远了。

不能这么和稀泥,混淆视听,第一这应该属于抢劫,另外应该重判,以示警戒全国推广。看看现在的新闻老人碰瓷讹诈。各种女人的无理取闹行为。是不是应该让这种不正之风得到翻倍的惩罚,以正社会之风。

犯罪份子不分年龄!不要因为年龄小,岁数大,就同情他!第一次是有邪念,抢未遂,第二次下手就是抢劫!判她,也警醒其他人!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左中右,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事发地是哪,不代表此地人都坏,苏州的同志们不要太敏感了。这老太就是抢劫,如果是小伙子早定罪处罚了。

那么大岁数了,还做这种事,真是脸都不要了。另外这种行为应该算是抢劫吧,孩子再小那也有独立意识,即便无法反抗,那心里肯定也明白坏人把自己的好东西抢走了。所以,按偷盗处理不正确!现在的老人怎么了?从强迫性地让孩子,年轻人让座,到组团偷菜再到这抢婴儿的东西等种种。是坏人变老了?还是老人变坏了?我们记忆中的老人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呀!

饭桌上,大人还没上桌,孩子饿了先动手吃菜这种行为到底该不该管感谢悟空问答邀请。我家的家风告诉我————不能,千不能,万不能。你可以跟孩子这样解释,这是我们家的规矩,咱不看人家,更管不了人家。

在古代,不早说大人没上饭桌了,就是上了饭桌,没动筷子,没有一个孩子敢伸手先吃,现在说孩子饿了,难道古代的孩子不饿吗?我想他们吃过饭的肚子也不一定能跟现在的孩子饿的肚子同日而语。古代,家家如此,几乎没听过违反的。而现代,正好相反了,大人没上桌子,孩子早就把盘子里的菜反了几遍,专捡自己爱吃的吃。

记得我们小时候,爸爸老是把同事带回家吃饭,我们既盼有人来家吃饭,又怕有人来,为什么这么矛盾呢?盼的目的是只要有人来家吃饭,肯定伙食不错啊,能跟着减减馋,吃顿好的,最让我期盼的其实在我们小时候就是炒鸡蛋,但是小时候也没有吃饱过,等大人吃完离开饭桌,也不敢去,看见客人走远后,我们兄妹六人一哄而上,快的能抢一口,慢的只剩喝汤了,想起来那时的汤也好喝,喝一口汤,能香好几天。几乎招待客人也很难看到肉。不知怎的,那时虽苦,现在回想起来特别美味!

老兄,养不教父之过啊!希望你从今以后,是狠心也要这样教育孩子,哪怕孩子没吃到今天桌子上有的而且想吃的饭菜,近几天自己掏腰包再来给孩子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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