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必须履行吗,双方协商签署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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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对于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必须履行吗法律和法院判决双方不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具有法律效应,女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书,怎么处理?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不经过法院,夫妻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吗?夫妻自愿签订离婚的财产协议有法律保护吗?法院判决离婚后需要办理离婚证吗?离婚协议规定男方支付抚养费,男方未履行,是否可以起诉?法院判决双方不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具有法律效应,女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书,怎么处理?协议离婚已写了财产分清无争议,而实际未分财产怎么办协议书与合同有什么区别呢?不经过法院,夫妻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吗?可以,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一是通过夫妻双方达成一致,进行协议离婚。

1、男女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并对孩子抚养权、财产以及债务情况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好《离婚协议书》;

2、去民政局提出申请。把《离婚协议书》交给民政局,结婚登记行政机关看了后满足条件的,会发送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等待30天离婚冷静期。如果30天内反悔,不想离婚了,可以主动向婚姻登记机关亲自撤回离婚。也可以等30天时间届满后,不去民政局办理,也会被视为撤回申请。过了30天的冷静期之后,双方仍然决定要离婚,那么在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拿着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照片共同亲自到前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以上就是最新的协议离婚全部流程。

夫妻自愿签订离婚的财产协议有法律保护吗?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起诉离婚,一种是协议离婚,而协议离婚的主要审查材料就是夫妻签订的离婚协议,由此可知,夫妻自愿签订的财产协议原则是有效力,受法律保护的,但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而且效力的选择也分内外不同。

01夫妻签订的离婚协议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夫妻关系虽然是受婚姻法所保护,但是说到底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本身就是合同的一种,必须符合合同法的原则,也必须符合婚姻法的要求。

首先,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就是要自愿,协商一致,一方没受另一方威胁,是自己真正的想这样约定。

其次,离婚协议除了财产分割,还应该包括子女抚养的问题,这样才能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协议就会产生法律保护的效果。

02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只是约束夫妻双方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是一个内部协商解决的问题,其中对财产侵害的约定虽然能被法律所认可,但是协议本身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协议本身就是合同,合同效力往往只及于合同双方当事人,这是合同的相对性所决定的。同时签订合同时也要示,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这是合同自由原则的基本利益排除,所以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约定的内容,只能由双方来履行,效力不及于第三人。

比如,约定将债务全部给男方,但是男方没有能力还款,债权有权请求已经离婚的女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

结语协议离婚是对婚姻自由体现,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协商解决感情问题,如果无法解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也会组织调解和好的。

如上所说,协议要受到法律保护,其内容要合法,这样你的约定才是有效的,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才可以依据法律去救济。

法院判决离婚后需要办理离婚证吗?我小舅子就是法院判离婚,判决生效后一个月,法院叫我小舅子去拿离婚证,是法院给办的,但是是民政局签发的

离婚协议规定男方支付抚养费,男方未履行,是否可以起诉?谢谢邀请;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最无辜受牵连的受害者,其实就是未成年的孩子,要是离了婚使未成年孩子在生活上无着落,陷入饥寒和贫困。就失去了担当,不负责任,那就成了猪狗不如的畜牲。生孩子就要养孩子,既符合传统的习俗,又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大写的人。

协议离婚,是在双方平等的基础上,出于自愿签订的协议条款,条款的内容只要是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责任人,一经认可签字,领取了离婚证,协议的内容与法院的判决文书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作为一个堂堂的大男人,只要你认可了独自担负起孩子的抚养费,哪怕协议的条款再有失公允,也应该一口吐沫一颗钉,说到做到去履行自己的责任。不能说你后悔了,就可以不履行协议,要想扭转或者是撕毁已经形成了的合法的法律合同,除非对方愿意,否则永远是办不到的。

扶养孩子责无旁贷,女方完全可以凭着离婚协议,将这个男人告上人民法院,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他抚养孩子的责任。同时可以多管齐下,到他上班和住地街坊邻居面前,揭露他不抚养孩子的丑恶面目,让他颜面尽失。只有这样,他才能老老实实的履行对孩子扶养的责任和义务。

法院判决双方不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具有法律效应,女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书,怎么处理?女方不履行法院"不准予离婚"的生效判决怎么看?如何处理?

依我之见一一

一,法院“不准予离婚"其性质是:

A,法院"不准予离婚"就意味着原告丶被告双方在我国法律制度下,仍属于法定的夫妻关系,双方仍有权力履行夫妻义务并依法行使夫妻权利,简而言之就是原被告二人仍须同居共同生活;

B法院“不准予离婚",也就意味着原被告双方所得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产生的债务对外仍然属于连带责任的共同债务。

二,题主所述:一方(女方)不履行生效的"不准予离婚"的法院生效判决是如何表现的呢?不履行的表现在法律上属什么性质?怎么处理呢?

依我之见一一A,如果是在法院生效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前提下,一方(女方)与他人以结婚为目的的“非法同居"并对外"以夫妻相称",或者女方执意仍与其他男子登记结婚的,或者按民间习俗女方与其他男子办理所谓“结婚酒宴"并以夫妻相称同居生活的,那么,一方(女方)的行为则涉嫌构成“重婚罪”。因为,从法理上讲,既然法院的判决不准予离婚,那么,此二人在法律上仍然属于法律规定的“夫妻关系",在此二人未从法律上依法解除夫妻关系之前,二人均不得与他人非法同居丶结婚,否则就涉嫌构成"重婚罪",极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

那么,对于这种涉嫌重婚的行为怎么处理呢?原被告双方既然仍然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双方应当在不准予离婚的"冷静期"内冷静思考丶全面衡量丶改正错误丶为家庭和儿女的健康成长而尽力修复频临破碎的家庭。

如果一方(女方)执意而不听劝阻的要在双方并未从法律上解除夫妻关系的前提下与他人持续上述涉嫌"重婚罪"的行为,夫妻的另一方(男方)有权收集女方涉嫌重婚犯罪的证据,并以刑事自诉案件的形式,以原告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重婚罪的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女方及涉及到的男人的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B,如果一方(女方)在法院生效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前提下,背着夫妻的一方“私下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或以损害夫妻共同财产为目的而故意制造虚假债务并他人共同通过虚假民事诉讼的方式达到“非法占有之目的"的,夫妻一方(女方)与他人共同构成“虚假诉讼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出现这种情形,夫妻一方(男方)应当在积极参与庭审,并在法庭调查质证时明确指出其“债务证据"的虚假性,及伪装证据的为非法占有之主观故意和主动为的违法性,并在法庭审理的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法庭以此案己涉嫌构成虚假诉讼罪裁定“中止审理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男)针对本案女方执意不履行法院“不准予离婚"的生效判决的上述做法,依法是可以采取本人所提供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上述方法。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本文系参加法律头条与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金牌普法官第二季"竞赛活动而作)

协议离婚已写了财产分清无争议,而实际未分财产怎么办你的情况属于离婚后财产纠纷。

离婚后财产纠纷双方可以协商处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哪些离婚后财产纠纷可以起诉

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婚姻当事人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2、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经过法院审理,另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则会维持离婚协议的效力。

一方认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显失公平或者重大误解,而诉讼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

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由于某种情况没有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即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漏分财产比较容易处理,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协议离婚并发现有漏分财产事实后的两年内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按照婚姻法的夫妻财产制度来处理就可以让当事人得到比较公正、理想的结果。

4、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

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的,而在具体处理过程中,除了出现上文提到的漏分的情形外,关键还在于反悔和非真实意志的离婚协议所引发的财产争议,这主要是指一方在胁迫、欺骗等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

而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手续在办理之前,就需要协商确定财产分割的方式,故而对于在离婚后,还想分割财产的,那么一般来说,通过协商的方式,是不能处理的,故而通常都只能通过将自己的详细情形,起诉至法院解决。

哪些离婚后财产纠纷不能再起诉

1.、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但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未处理的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了某些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是由于法院认为没有证据或者其他原因在判决时未涉及到这些财产,或者是法院在调解时未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调解,调解书中未处理这些财产。

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对这些财产不能达成协议,发生纠纷的只能申请法院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再审,以纠正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的错误。

这是因为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这些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已经提及到,原审法院对这些财产应当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处理、或者处理不当都属于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问题,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的程序予以解决,而不能再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

诉讼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

对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已经丧失了诉权,生效的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只能行使申诉权,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再审。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婚姻家事法律问题可关注,私信咨询。

协议书与合同有什么区别呢?没啥区别,是一样的,只是叫法不一样罢了。比如合伙协议;

又比如劳动合同;

都是双方对某个事情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没啥区别。

不管叫协议还是合同,所包括的基本内容都是一样的。合同或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

当事人即甲乙双方;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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