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公司要工资犯法嘛,暴露工资公司可以开除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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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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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向你借钱,突然辞职了,该怎么办呢公司有没有权利从工资里扣除还给工人这与公司浑身不搭界!没丝毫关系,公司不是法院,去其它劳动执法,劳动仲裁都不会受理,没用!只能自己通过各种渠道途经和联系办法找到该欠债人索讨。如对方执意不肯,要是有借条凭证的话,唯一做法可向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回借款。

餐饮店老板把餐损和菜损算在员工工资里扣合理吗不是员工有意损失的不能扣,员工也不容易。饭馆应该制定相应的扣损制度并通知到每个员工,制度是为了防止个别员工有不节约行为的,对那些有故意行为的人和事,还是要有相应的处罚制度。

“社交中,不要在公共场合问别人工资”你认同这句话吗,为什么针对这个问题,不妨先从工资和社交中的人与人间该怎样相处,进行合理分析,答案就自然明晰了。

一个人的工资收入,一般可反映出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反映出所在单位与职业被社会大众推崇认可的程度,更标明着一个人的从业资历和工作能力大小。工资收入属于个人私密范畴。除此之外,在一些单位与部门,工资还属于不便完全公开的秘密,即便是同单位员工,互相之间也是不允许打听的。

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呈复杂并多样化。人与人之间相处交往是一门学问更是一种智慧。在交往中,一个人文化的道德的,以及人生价值取向等综合素质与修养,都通过你的言行举止不经意间反映得淋漓尽致。

基于以上分析,一个社会阅历丰富,有修养懂得心理学,会尊重人会顾忌对方感受的人,是不会轻易向对方询问工资收入这样敏感话题的。同样,也不会主动向对方陈述自己工资状况。

原因十分简单,高工资收入的人若主动向别人透露工资收入,会被人以为是趾高气昂炫耀标谤自已。这为谦谦君子且为智者所不为。低工资的人更不愿与人述说工资状况,尤其是在公众场合。低工资收入毕竟不是一件值得称道值得逢人便说的光彩事。一个有起码自尊心的人,谁会这样做呢?尤其是面对许多並非深交的人。

打听它人工资收入,无非是想跟自己心理价位作一比较。别人工资高,可能产生羡慕与敬仰。别人工资低了,也可能心不自主地产生轻蔑。

所以呢,在公共场所社交活动中,若轻易向对方询问工资收入,实在是显得有些生硬唐突,容易让人陷入两难境地。

切忌向对方提工资收入问题,这是对被交谈者一方隐私和人格的尊重!个人理解,不一定全面准确。

上班穿的太暴露怎么办看你干什么工作,对工作有没有帮助,如果是办公室或是单位里面,可以再加一件工装,保证衣服再合适的场合穿着,最好不要太过分了。

拖欠农民工工资,能否纳入征信体系谢邀!农民工薪资被欠,年年讲,年年欠,老问题,岁岁犯。可谓:痼疾难医,令农民工兄弟,流汗有流泪!一,欠农民工薪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情节恶劣者,是要定罪科刑的,不用说上黑名单,征信名录了。二,当前,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经济建设步入快车道,广大农民工朋友,舍小家,为国家南征北战,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政府许多关于保护农民工朋友的法律,措施,特别是薪资,保障月清,年结,迟迟得不到落实。三,农民工是弱势群众,大多文化素质尚差,加之,流动性大,薪资不时拖欠。对此,政府,劳动,公安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督导,执法措施,让民工朋友无后顾之忧!综上:欠薪问题,理应纳入征信体系,让一些不良公司,企业,用人单位在薪资问题中拖,推者,一旦查证,让其一处失信,处处难行。@杨文杰@农村小余子@海林73526697@真心实意65891043@手机用户6396292174@掌上中国v新竹

公司造假人社局有负责任吗不负责任因为如果公司造假,人社局应该有责任去核查公司的雇佣情况以及员工的真实情况。但是在现实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公司明显在造假,但是人社局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去调查和处理。这也导致了一些员工利用这样的漏洞而得以在公司工作,而他们的真实技能和水平可能并不符合公司的需求。这也暴露出了在某些地区甚至整个社会中存在的官商勾结甚至是腐败问题。近年来,国家也在加强对企业、官员以及政府部门的监管,希望可以打破这一恶性循环,加强社会治理,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雇佣环境。

法制晚报记者因泄露薪资被罚500元,你们有类似规定吗社长和一些媒体人聊了聊,没听过这种规定,且多数人认为这种处罚不合理。

据社交媒体传播的过失处罚通知单显示,此处罚来源是法制晚报新媒体项目看法新闻。在人力资源总监签字处,落款日期显示为9月12日。受处罚的是采访中心的记者,处罚事由显示“泄露本人薪资”。处罚决定为书面警告,并罚款500元。

一时间,媒体圈也对此事热议起来。有自黑型的,“怕是工资太低丢了单位面子吧”;有打抱不平型的,“法晚也太奇葩了吧”;也有认可处罚型的,“工资背靠背不能对外泄露,没毛病。”

社长注意到,微博认证用户@竞天泽转发此事件微博,并发声称:“笑死我。我听说七月绩效八月工资九月十五号才发,有些记者才拿了一千多块。”博主认证资料显示,其是“前《法制晚报》热线记者”。

有法制晚报内部人士告诉社长,据说当事记者只是跟一个来应聘的原京华时报的人说了一下待遇,但没说具体的(数额)。京华的人去看法新闻面试的时候说了待遇的事情,因为是此记者介绍的人,人力便询问法晚记者,当事人承认“说过工资事宜”,但该内部人士不清楚当事人是否向人力承认曾透露“具体数额”。然后,这张罚单便下来了。

社长试图联系此记者获取更多事实,截至发文对方未有回应。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可认为,单位的处罚和法律意义上的罚款不同,一般单位没有罚款的行政权力,不是罚款权利的适格主体。所以一般来说,单位的这种处罚有二种情况。

一种是当事人的过错给单位造成损失;另一种是存在违约行为,“比如违反了劳动合同本身的条款,或者违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其他约定,包括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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