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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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Www.Xtw.Com.Cn“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包括以后颁布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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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包括以后颁布实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劳动法》律、法规,也包括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威胁”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无效和部分无效的情形及合同无效的特征?

劳动合同法对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情形有如下规定:“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但规定不够详尽,所以具体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补充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同时“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总的来说,你只能根据合同法所列情况,对劳动合同是否无效或部分无效作出主观判断,然后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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