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侵权责任的四个基本要素,侵权责任法的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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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一、《侵权责任法》上的紧急避险包括哪些要素条件(1)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如果人的行为构成紧急危险,必须是违法行为。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一、《侵权责任法》上的紧急避险包括哪些要素

条件

(1)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如果人的行为构成紧急危险,必须是违法行为。

(2)所采取的行为应当是避免危险所必需的。

(3)所保全的必须是法律所保护的权利。

(4)不可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是说,所损害的利益应当小于所保全的利益。紧急避险不负法律责任。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得在发生与其特定责任有关的危险时实行紧急避险。

具备的条件

(1)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行为人误以为发生危险,判断错误所采取的避险行为,不属于刑法规定的紧急避险行为。

这种危险的发生原因,可能是合法的或违法的危险,只要对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2)正在发生的危险,是指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发生危险。对于非国家保护级动物,正在发生的危险采取避险,不属于刑法规定的紧急避险行为。

(3)紧急避险,不能使用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他人生命权利采取避险行为。

(4)不可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是说,所损害的利益,一般等于或小于所损害的利益。

二、无过错责任(特殊侵权行为)、免责事由

1)高度危险作业

2)污染环境责任

3)饲养动物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1)地面施工责任

2)建筑物侵权责任

高空危险作业免责事由仅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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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故意。若受害人仅有过失,仍由作业人承担责

任。受害人的故意,应由作业人负举证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环境污染责任免责事由有三种

1)发生不可抗力并经污染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未能避免损害发生的

2)受害人过错

3)第三人过错

地面施工责任中若施工人能有效证明自己已尽法定警示义务(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意味着施工人主观上无过错,免除责任;否则,即推定为有过错,承担民事责任

遭受损害的是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而不包括施工人员自身伤害。后者应依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关系解决

承担责任的主体是施工人,即建设工程的承包人,而非发包人

建筑侵权责任中若建筑物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够举证自己无过错,则免责。

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如在有承租人的情况下,对出租房屋整体的维修义务人是所有人,房屋出租人(所有人)有义务保证房屋之安全,故楼房整体倒塌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应是所有人而非承租人

饲养动物不包括国家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动物,国家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动物伤人的(如东北虎伤人)或损害财产(如熊瞎子毁坏农民庄稼),则由国家负补偿责任而非赔偿责任

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1)受害人之过错

2)第三人过错

3)若受害人或第三人仅有过失的,只能相应减轻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之责任,而不能完全免除其责任

三、构成违法的要素有哪些

一般地说,违法行为由以下五个要素构成:

1. 违法行为以违反法律为前提。行为违反法律,是对法律的蔑视和否定,是对现行法律秩序的破坏。因此要通过追究法律责任、施加法律制裁否定违法,恢复法律秩序。以法律为准绳,既是准确追究违法,否定非法的重要条件,也是避免枉法、防止专横的重要保证。

2. 违法行为必须是某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这里讲的行为包括积极的作为或消极的不作为;违法的作为是指作出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违法的不作为是指没有作法律所要求的行为。不论是作为的违法还是不作为的违法,都具有客观性,都不同于人们单纯的思想活动。因此,在立法和执法、司法工作中,必须严格区分思想问题和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确认违法必须以人的行为作为客观依据。

3. 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上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 行为的违法性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具有密切联系,后者是前者的基础。人们制定并实施法,是为了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秩序,进行社会控制、保障并促进社会发展,维护人们的利益。如果一个行为并不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没有侵犯社会、国家、集体或个人的合法利益,就不构成违法。

4. 违法一般必须有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当然,故意和过失在不同的法律领域中具有不同的意义。

5. 违法者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或法定行为能力。

四、如何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管理学与法学有机结合的跨学科的研究成果,旨在提高中小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以人为本,明确责权利,注重效率和创新。(1)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立的主要思想:①规范化:建立制度,理顺流程。制度是企业的基本行为规范,企业的一切人和事都要在制度下进行活动;流程是企业实现目标必须遵循的过程方法,要讲时间效率,还要讲投入产出。②个性化:与企业实际紧密结合,具有本行业、本企业的鲜明特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除基本制度、基本流程、基本体例以外,可以具有不同的文件组合,不同的文件内容。③合同化:将合同引入企业内部管理,上下级之间、上下位部门之间以合同的形式协商、确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对于制度化而言,合同化更明确,更人性化,更易接受和执行。(2)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体例和模块: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体例由制度、流程、表单、文本组成,这四种体例形式有机结合,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包含九大模块:一是企业设立模块,内容包括企业设立、企业变更和法人治理;二是投资管理模块,内容包括股权管理、投资收益管理、股份转让和股票上市;三是行政管理模块,内容包括文件档案管理、对外关系协调、办公设备设施和后勤管理;四是人力资源管理模块,内容包括人员、薪资、考核和培训管理;五是财务管理模块,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资金往来、账目和报表管理;六是采购与外包管理模块,内容包括合格供方的选择与评价、采购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所购货物的验收与入库;七是技术质量管理模块,内容包括技术开发与改造项目的立项、实事、评审,新产品试制与工装改造,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与维护;八是生产管理模块,内容包括生产组织、现场管理、设备维护与保养;九是营销管理模块,内容包括市场、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3)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方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基于防范法律风险的经营管理系统,既是跨学科的理论研究成果,又是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复合型,单单拥有管理学或法学一个学科的理论与实践是不够的,必须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因此,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离不开专家的作用,而这个专家既要精通法律,又要精通企业管理。这样的专家,只能到律师中去寻找,因为只有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律师,才能满足这样的要求。由此可见,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基本方法,不外两种:一是专家指导,企业自行建立和运行;二是专家建立,并指导企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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