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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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zhaOSheng.neT婚前买房,离婚财产怎样分割呢(婚前买房,离婚财产怎样分割)方面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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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离婚财产怎样分割呢(婚前买房,离婚财产怎样分割)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文章目录:1、2019婚前买房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2、淳化法院: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时怎么分?3、2020婚姻法:婚前房产这些规定你都知道吗2019婚前买房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

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房所有。

三、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这种情形,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明确规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与首付房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有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此时登记的房产归登记一方,共同还贷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四、婚前双方出资购买,产权证之登记一方的,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下,最是麻烦,也最易产生普通公众认为的不公。此种情况,离婚时登记方承认共同出资的,则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方不承认另一方有出资,且未登记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事实或出资不是赠与的,则登记的房产属于登记方,在离婚分割时,只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即可。

五、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如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未登记一方可以请求分割此房产。

七、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毫无疑问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财产分割的原则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关于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由于存在的情况也比较多,因而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作出处理。若是房产是在结婚之前就支付了全款,那即使是在结婚之后才取得的房产证,那该房产也应当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淳化法院: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时怎么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结婚时对物质条件的要求越来越高,婚房也成了必不可少的结婚“用品”。从我国婚姻家庭在子女结婚嫁娶方面的传统观念来看,婚房一般是男方购置,但房产价值较大,往往是倾尽全家之力,正因如此,在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问题就会成为最大争议焦点。

2018年12月20日,小红和小明偶然相识,一见钟情后确立了恋爱关系。小明是家里的独生子,一直与其父母同住,在订婚前夕,小红的父母提出购置婚房的要求,两家人协商后决定在所在城区购置婚房一套。小红和小明选定心仪的房屋,与卖家确定房屋总价为30万元,首付款需要交付10万元,剩余房款20万元向银行贷款。小明的父母出资5万元,小明从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了5万元,交齐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小明名下,房贷也是由小明负责偿还。2019年5月20日,小红和小明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此后两人住进了婚房内。

婚后不久,小红和小明就因房贷的事情起了争执,双方父母为了小家的和谐,便商量着将房贷一次性还清,因小明已经偿还了贷款本金5万元,剩余15万元小明父母偿还了8万元,小红父母偿还了7万元,婚房的全部价款清偿完毕。

由于小红和小明在结婚前对彼此了解不够,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经常为鸡毛蒜皮的事情争吵,且互不相让,久而久之,双方的感情出现裂痕。2021年2月的一天,小红一纸诉状将小明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小明离婚,并要求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房。小明表示同意离婚,但是婚房应是自己的婚前财产,不同意分割。那么这套婚房到底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又该如何分割呢?

在对上述问题下结论前,我们应先了解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是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至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的这段时间,这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罗列:(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前个人财产是指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时间节点是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ー方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对夫妻个人财产进行了罗列:(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前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方,尚未归还款项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向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房虽是为小明和小红结婚而购置的,但是首付系小明及其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小明个人名下,该婚房应为小明的个人婚前财产。那既然是小明的婚前财产,那房屋的所有权应该归属于小明,房贷也是小明的个人债务。那小红是否可以请求分割呢?答案是可以。在小明和小红结婚后,小明偿还了贷款5万元,虽是以小明的名义偿还,但是自双方登记结婚后,其所取得的财产一般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其个人债务,小红有权要求分割共同偿还的房贷部分,小红可就该部分获得补偿款2.5万元。小明父母偿还的房贷8万元,小红父母偿还的房贷7万元,双方父母在支付这15万元时,并未明确赠予的对象是夫妻双方还是各自子女,视为对小明、小红夫妻的赠予,该部分赠予财产也用于偿还了小明的个人债务,小红依旧可获得补偿款7.5万元。综上,婚房应归小明所有,小明应向小红支付补偿款10万元。当然,如果房产增值,小红依旧可主张增值部分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一部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其立法的宗旨就是公平公正合理地解决民事纠纷,房产由谁购得就由谁享有所有权,并根据对房产的投入比例分割房产价值,让当事人对自己的应得所得有明晰的认知,公平合理,定分止争。(文中人物为化名)

编辑:孙钰颖

责编:李鹏

主编:姚启明

2020婚姻法:婚前房产这些规定你都知道吗

房子,对于已婚夫妻来说是最重要不过的事情了。婚前房和婚后房更是夫妻双方尤为关注的焦点事情。而对于这样婚前购买的房产,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该怎么进行分配呢?你知道吗?

当婚姻遇到感情破裂,面对房产时,有些家庭就会因为房产划分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正因为有很多类似的事情发生,这让很多准备结婚或者是已经结婚的朋友产生了划分婚前财产的想法。

而现在的婚姻法对于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划分也是非常明确的,并不完全是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的。那么到底又怎么样的规定呢?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定:

1、婚前谁全款购买的房产归谁,婚后即使加名字也分不来产权,更别说离婚平分。

2、婚前谁首付的房产产权归谁。婚后如一起还房贷,则婚后还款总金额,及增值部分为婚后共同财产。产权可分不来。

与此同时,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关房产的法条第七条也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中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也许有些人看了法条后还是疑惑,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并取得房产证,离婚时房子算谁的呢?其实这种情况很清楚,房子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不管房产证上是不是有另一方的名字,离婚时都不分割。

那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时房子又算谁的呢?这种情况就属于婚前财产,即使婚后取得房产证,也只归属一方。《婚姻法》规定,婚前已经出全款购房,虽然婚后才办理房产证,该房产仍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还有人说,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房子怎么分?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当然,房产有规定,法条有规定,但是婚前协议也是算数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

1、婚前协议规定的婚前财产。很多朋友都会在结婚之前进行房产公证,财产经过公证之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了,若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了财产协议,这样一来,婚后财产就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也就是说,当一方使用财产协议中约定的个人财产买房时,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

2、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赠与。如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写在出资人自己子女名下的这种情况,由于购买房屋的钱款是父母支付的,这种情况只能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所以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房子,对于已婚夫妻来说是最重要不过的事情了。婚前房和婚后房更是夫妻双方尤为关注的焦点事情。而对于这样婚前购买的房产,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该怎么进行分配呢?你知道吗?

当婚姻遇到感情破裂,面对房产时,有些家庭就会因为房产划分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正因为有很多类似的事情发生,这让很多准备结婚或者是已经结婚的朋友产生了划分婚前财产的想法。

而现在的婚姻法对于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划分也是非常明确的,并不完全是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的。那么到底又怎么样的规定呢?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定:

1、婚前谁全款购买的房产归谁,婚后即使加名字也分不来产权,更别说离婚平分。

2、婚前谁首付的房产产权归谁。婚后如一起还房贷,则婚后还款总金额,及增值部分为婚后共同财产。产权可分不来。

与此同时,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关房产的法条第七条也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中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也许有些人看了法条后还是疑惑,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并取得房产证,离婚时房子算谁的呢?其实这种情况很清楚,房子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不管房产证上是不是有另一方的名字,离婚时都不分割。

那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时房子又算谁的呢?这种情况就属于婚前财产,即使婚后取得房产证,也只归属一方。《婚姻法》规定,婚前已经出全款购房,虽然婚后才办理房产证,该房产仍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还有人说,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房子怎么分?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当然,房产有规定,法条有规定,但是婚前协议也是算数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

1、婚前协议规定的婚前财产。很多朋友都会在结婚之前进行房产公证,财产经过公证之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了,若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了财产协议,这样一来,婚后财产就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也就是说,当一方使用财产协议中约定的个人财产买房时,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

2、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赠与。如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写在出资人自己子女名下的这种情况,由于购买房屋的钱款是父母支付的,这种情况只能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所以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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