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婚前共同买房财产离婚后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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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ZhibOmen.Com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割?(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方面的法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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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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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割?(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房子是婚前财产,现在要离婚应该如何分?

在我国离婚率越来越高了,伴随着离婚来的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婚前财产纠纷的增多,如果房子是婚前财产现在离婚怎么办?婚前财产离婚要怎么分配?婚前财产离婚时的处理方法有哪些?重庆瀛永律师事务所王娜律师解析。

房子是婚前财产现在离婚怎么办

具体要看情况,结婚前买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

(1)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财产离婚要怎么分配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

王娜律师补充:

婚前财产离婚时的处理方法

1、婚前夫妻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2、婚前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婚前同居的财产分割:

(1)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2)同居财产分割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财产完全能够说清楚的,也就是说有充分证据证明是一方所有的,应归一方所有;另一种情况是说不清楚的财产,也就是说双方均无充分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可以一分为二地分割财产。

多年公司法务经验,在劳动管理公司治理方面有较多实践经验婚前买的房产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前房产怎么分割?

婚前房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前买房的不同情况,分割方式也有所不同。如,一方婚前全额购买房子、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婚前一方父母买房、婚前一方买房未取得产权等等情况。

网友咨询:

婚前房产法院分割,必须要评估吗,评估费多少?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林梦律师解答:

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不评估。评估费一般为评估值的0.5%,可以与评估公司协商减少。

林梦律师解析: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房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

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房所有。

三、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这种情形,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明确规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与首付房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有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此时登记的房产归登记一方,共同还贷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四、婚前双方出资购买,产权证之登记一方的,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下,最是麻烦,也最易产生普通公众认为的不公。此种情况,离婚时登记方承认共同出资的,则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方不承认另一方有出资,且未登记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事实或出资不是赠与的,则登记的房产属于登记方,在离婚分割时,只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即可。

五、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如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未登记一方可以请求分割此房产。

七、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毫无疑问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财产分割的原则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林梦律师,云南省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家,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庭法律中心主任。

林梦律师执业数年,至今已为1000余位当事人解决婚姻家庭问题,诉讼实战经验丰富。

婚前买房子离婚怎么判?

关于婚前买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应该怎么样处置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夫妻双方的一方在结婚之前买了房子并且拥有了这个房产的产权,无论买房的购房款是不是已经全部支付完毕了,房产都归产权房所有。对于两个人结婚之后使用夫妻婚后使用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来支付购房款的其中一部分的情况,在离婚进行分割房产的时候,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当要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而对于两个人在结婚之后一起买的房子取得房产证的情况,则双方共同购买房子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但是即使是这样,如果夫妻一方在两个人结婚之前已经把买房子的钱给支付完毕了,这样的情况就属于完成了交易,合同也履行完毕了,这时候,即使买房子的人还没有取得房产证,这个房产也是属于买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之后房产应该是归买房一方所有。 面对这样的情况,新婚姻法司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在结婚之前,夫妻其中的一个人已经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并且是以自己的个人财产来支付房子的首付,并且在银行办理相关的贷款业务,结婚之后还房贷用的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房产登记于首付房名下。离婚的时候这个房产就应该由双方进行协议处理,如果双方协议失败了,也就是无法协议对房子作出处理,法院就可以判处该房子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还没有还清的房贷也是由产权登记一方来还并且规定为个人债务,双方在结婚之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共同进行还贷支付的款项和相对应财产增值的部分,在离婚的时候有产权登记的一方要对另外一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所以,这个时候所登记购买的房产归登记一方所有,而共同还贷的房款以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

面对这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在离婚的时候如果登记方承认这所房子是由夫妻双方在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共同购买的,就可以按照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但是如果登记方不承认买房子的时候另一方有出资的,而且没有登记的那一方没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购买房子的时候有出资事实或者无法证明出资不是他人赠与的,则所登记的房产还是属于登记方所有,在离婚的时候进行房产分割时,登记的一方只需要对另一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就可以了。

另外一种特殊的情况就是,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购买房子的时候,房款的部分或者全部是由其中一方的父母承担,但是却将房子的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就应当属于其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而夫妻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另一方是没有权利请求分割房产的。

关于婚前买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应该怎么样处置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夫妻双方的一方在结婚之前买了房子并且拥有了这个房产的产权,无论买房的购房款是不是已经全部支付完毕了,房产都归产权房所有。对于两个人结婚之后使用夫妻婚后使用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来支付购房款的其中一部分的情况,在离婚进行分割房产的时候,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当要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而对于两个人在结婚之后一起买的房子取得房产证的情况,则双方共同购买房子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但是即使是这样,如果夫妻一方在两个人结婚之前已经把买房子的钱给支付完毕了,这样的情况就属于完成了交易,合同也履行完毕了,这时候,即使买房子的人还没有取得房产证,这个房产也是属于买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之后房产应该是归买房一方所有。 面对这样的情况,新婚姻法司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在结婚之前,夫妻其中的一个人已经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并且是以自己的个人财产来支付房子的首付,并且在银行办理相关的贷款业务,结婚之后还房贷用的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房产登记于首付房名下。离婚的时候这个房产就应该由双方进行协议处理,如果双方协议失败了,也就是无法协议对房子作出处理,法院就可以判处该房子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还没有还清的房贷也是由产权登记一方来还并且规定为个人债务,双方在结婚之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共同进行还贷支付的款项和相对应财产增值的部分,在离婚的时候有产权登记的一方要对另外一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所以,这个时候所登记购买的房产归登记一方所有,而共同还贷的房款以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

面对这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在离婚的时候如果登记方承认这所房子是由夫妻双方在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共同购买的,就可以按照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但是如果登记方不承认买房子的时候另一方有出资的,而且没有登记的那一方没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购买房子的时候有出资事实或者无法证明出资不是他人赠与的,则所登记的房产还是属于登记方所有,在离婚的时候进行房产分割时,登记的一方只需要对另一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就可以了。

另外一种特殊的情况就是,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购买房子的时候,房款的部分或者全部是由其中一方的父母承担,但是却将房子的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就应当属于其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而夫妻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另一方是没有权利请求分割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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