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有哪些,低值易耗品标准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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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的认定标准,回收低值易耗品的划定低值易耗品摊销一般分几期低值易耗品的认定标准2021低值易耗品的认定标准低值易耗品怎么做科目新会计准则规定低值易耗品的定义是什么低值易耗品的认定标准,回收低值易耗品范围是单位价值在2000元一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之内,不能计入国定资产的资料。回收没有界定标准,因为是一次性摊销的,报废后也可以作为营业外收入

低值易耗品的划定关于价值标准,由于我国新会计准则并没有给出低值易耗品的定义,也没有设定“低值易耗品”的一级科目。

甚至新准则取消了《企业会计制度》和原《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设定的单位价值标准。

到底“多少金额划分为固定资产,多少金额划分为低值易耗品”并无明确规定,导致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的界定均存在模糊,为此,具体金额标准需要企业结合自身情况自行设定和判断。一般而言,在实务领域,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将被界定为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摊销一般分几期低值易耗品不同于固定资产,一般来说它的价值较低(在10元到2000元之间),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可以作为工具重复使用,但是易损耗。因此,财务上对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区别于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有三种方法,分别是:一次摊销法、分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一般情况下低值易耗品摊销多采用“五五摊销法”,也就分两次进行摊销,入账时摊销一半,报废时摊销一半的。

低值易耗品的认定标准2021原会计准则中,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

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

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规定取消了原来规定的2000元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主要给出了判断固定资产的原则标准,而且唯一的定量标准仅是“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这说明企业必须根据新准则的原则自我判断。

但这里的判断不仅是企业对每一项有形资产需对照准则分别判断,还必须对照企业本身根据新准则制定的内部统一标准(特别是价值的量化标准)进行判断,只有同时符合了这两个标准,才可以将有形资产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否则就应归属于低值易耗品。

但我们必须注意到的是,新会计准则不仅没有给出低值易耗品的定义,也没有设定“低值易耗品”的一级科目,而是将《企业会计制度》下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合并在“周转材料”科目核算(归类为存货,不过企业可根据需要单独设置“低值易耗品”一级科目)。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解释:“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笔者认为,该解释没有违反新会计准则的精神,因此,我们仍可以对低值易耗品简单理解为企业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

低值易耗品的认定标准关于价值标准,由于我国新会计准则并没有给出低值易耗品的定义,也没有设定“低值易耗品”的一级科目。甚至新准则取消了《企业会计制度》和原《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设定的单位价值标准。

到底“多少金额划分为固定资产,多少金额划分为低值易耗品”并无明确规定,导致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的界定均存在模糊,为此,具体金额标准需要企业结合自身情况自行设定和判断。一般而言,在实务领域,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将被界定为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怎么做科目低值易耗品一般记入“周转材料”科目。

一、为了反映和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

二、借方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增加,贷方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通常反映企业期末结存低值易耗品的金额。

新会计准则规定低值易耗品的定义是什么新会计准则不仅没有给出低值易耗品的定义,也没有设定“低值易耗品”的一级科目.新准则取消了《企业会计制度》和原《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设定的单位价值标准,这使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之间的区别变得模糊。到底新准则下该如何区别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新《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规定取消了原来规定的2000元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主要给出了判断固定资产的原则标准,而且唯一的定量标准仅是“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这说明企业必须根据新准则的原则自我判断。但这里的判断不仅是企业对每一项有形资产需对照准则分别判断,还必须对照企业本身根据新准则制定的内部统一标准(特别是价值的量化标准)进行判断,只有同时符合了这两个标准,才可以将有形资产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否则就应归属于低值易耗品。但我们必须注意到的是,新会计准则不仅没有给出低值易耗品的定义,也没有设定“低值易耗品”的一级科目,而是将《企业会计制度》下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合并在“周转材料”科目核算(归类为存货,不过企业可根据需要单独设置“低值易耗品”一级科目)。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解释:“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笔者认为,该解释没有违反新会计准则的精神,因此,我们仍可以对低值易耗品简单理解为企业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摘自《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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