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养老是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养老模式研究及新型养老模式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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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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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模式有哪些(我国主要的三种养老模式)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目前,中国的家庭结构普遍为“4+2+1”,即夫妇2人共同赡养双方的4个老人,同时,还要养育他们自己的1个孩子。并且,伴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进一步推进,未来,中国的家庭结构或许会发展成为“4+2+2”,甚至是“4+2+3”。

而且,我们要知道,独生子女这一代人(80后、90后以及00后),几乎都难逃房贷、车贷的压力。所以,面对巨大的家庭生活压力,独生子女这一代人几乎很难为双方4个老人提供有保障的晚年生活,毕竟,老年人的生活开销也不低,而且,年纪大了,生病住院是常有的事,磕磕碰碰更是在所难免。

根据“七普”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20年,我们国家60岁及以上人口已经达到了约2.6亿人,占比18.7%,与2010年的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深,而且,有机构预测,到2025年,我们国家60岁及以上人口或将达到3亿人,那个时候,我们国家将会成为超老年型国家,社会养老压力也将进一步增加。

对于父母的养老问题,大多数年轻人的解决方式无非两种,其一,让父母在自己身边,平时可以照顾一下父母的日常起居;其二,把父母送到养老院,让父母在养老院里安度晚年。

但是,关于以上这两种养老方式,都存在一些很现实的问题。比如让父母待在自己身边。首先,父母需要养老的阶段,正是独生子女一代压力最大的时候,可谓是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人的生活开销全都压在夫妻二人身上,每天除了工作,就是工作,平时很少有闲暇时间,更别提好好照顾父母了,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其次,天天把父母留在家里,父母也很孤单,尤其是当下都住楼房,邻里关系可没农村那么熟络;最后,随着三胎政策的推进,大多数家庭的房子都难以住下6~10人,尤其是在一二线大城市,普遍以小户型为主,一大家人挤在一起的日子着实不好受。

再比如让父母去养老院。养老院一般分为公办的和民办的,公办的名额少,很多人等到去世都没有排上号,而民办的,价格高得离谱,一个月的养老费相当于普通家庭子女一个月的工资,绝大多数的普通家庭都难以接受。而且,大多数的父母也不喜欢去养老院,毕竟,那是一个陌生的环境。

还有一些家庭条件好的家庭,会给年迈的父母购买养老公寓,但是,这毕竟是有钱人的“做法”,普通家庭是难以承受的。

那么,问题来了,难道没有更好的养老办法吗?近年来,出现了一种养老“新模式”,叫作:以房养老!简单来说,就是用老人生前的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然后,老人继续拥有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以及收益权等等,并且,按照约定条件按月或者季度或者年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也就相当于,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换成一笔养老金,用这笔养老金来给自己养老,看病也好,请护工也罢,都可以。

这样的方式,在我们国家是一个新模式,而且,类似的方案普遍难以推进。因为中国人自古对于房子有一种特殊的情节,习惯把房子传给子女,然后一代代地传下去,再加上中国父母普遍想把最好的留给子女,所以,对于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是不能接受的。

不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笔者看来,这样的养老方式或许更加符合社会需求。比如年轻的时候,凭借着自己的努力买了一套房,等老了以后,再凭借着这套房抵押养老,自己身故以后,房子自然就成了保险公司的,这样一来,还可以杜绝住房资源的浪费,形成住房资源的可持续流动。

未来20年,养老问题定然会成为我们国家的“棘手问题”,而且,只有解决了养老问题,打消了年轻人的后顾之忧,生育问题才会不攻自破。对此,你怎么看?你会接受“以房养老”吗?

部队转业政策是什么(最新转业士官加分细则)

新研究起草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正式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时间是: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月17日。

截图自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

通读全文,颇为感慨。话不多说,这是整理的10条干货——

1、《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并非“新修订”,而是“新起草”

必须强调一下,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不是新修订的,而是新起草的。

这里面的主要差别是,一个是原先的内容作为基础进行修改,而新起草这意味着另起炉灶。

至于,有一些人误以为这是“新修订”的,是因为《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存在。

征求意见稿最后一条指出:

本条例自202*年*月*日起施行。2011年10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同时废止。

所以,强调一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跟《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是两个不同的存在。

2、安置,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政府的重点工作

征求意见稿指出:

为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妥善安置退役军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各地各部门应当把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规划,纳入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置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从这些法条中可以看出——

第一,安置,是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得到维护,需要得到保障。

如何保障和维护呢?大的方针有16个字——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具体落地,就需要《安置条例》中提到的个人、单位、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尽好责、不违规。

第二,安置工作,是地方有关部门的重点工作。

这是在给安置退役军人提升档次,也是搞好安置工作的关键一环。

如果连重视都做不到,如果都不是年度重点工作都不算,那“搞好”二字可能只能停在纸面上了。

第三,安置,有一个关键词——妥善。

大伙可以读一读征求意见稿全文,“安置”的前面很多次都出现了“妥善”二字。

何为“妥善”?依法依规是最基本的,另外还需要在能力范围内,尽可能地让退役军人和有关方面满意。

3、安置地,可“有条件性”地选择

征求意见稿 15-21条,全部都属于“安置地”一章。

很明显,“安置地”是与退役军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是到超大城市、大城市还是小城市安置,与退役军人本人及其家庭后续的生存和发展,都有着莫大的联系。

所以,安置地的法条很多,也区分了很多不同的情况。

其中,很突出的一点是“易地安置”和“有条件地选择安置地”。

达成什么样的条件,可以突破一般的安置地范围,这一块已经开了口子,接下来还需要具体的细则去明确。

安置地,我们后续重点关注。

4、军官能否转业,跟军衔并不严格挂钩

不知何时起,有人开始传播“转业取消”了的谣言。后来,“转业安置”被写入了《退役军人保障法》,谣言不攻自破。

再后来,又有人开始传播“少校以下不给转业安置”的谣言。此刻,应该来驳一驳了。

征求意见稿明确:

军官退出现役,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作转业安置。

军官退出现役,未达到规定的担任军官时间、作退出现役安排的,应当作复员安置。

这两句话,分别来自26条和53条,放在一起读的话,基本上就是把军官退役能否做转业安置的条件,给说清楚了。

最核心的条件是“规定的担任军官时间”。

这个时间是什么呢?按照今年年初的相关规定,应该就是之前大家听说的“6+3”。

只要达到这个条件退役的军官,都可以选择“转业安置”。

5、转业安置的形式,不断拓展

征求意见稿明确:

转业军官由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

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转业军官德才条件以及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等级、所做贡献、专长等和工作需要,统筹采取考核选调、考试考核、双向选择、“直通车”安置、指令性分配等方式妥善安排。

可以发现两点——

第一,军官转业,不等于“公务员”兜底了。尽管一直是这样的,但是,往后会更加多元丰富。

第二,转业安排工作的方式,会更加丰富,如法条里列出的考核选调、“直通车”安置等。

总之,还是希望转业安置工作可以做的更好吧!

6、转业,还会有重大变化

征求意见稿明确:

国家和地方可以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转业军官到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和县乡基层安置,并做好相应配套保障。

这一块会有怎样的政策、会如何推开,我们拭目以待。

7、士兵安置成公务员,口子开了

征求意见稿明确:

根据工作需要和基层政权建设要求,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拿出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录用计划,择优选拔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

参加招录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是烈士子女的,或者在艰苦边远地区服现役满5年的,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2个特点——

第一,士兵可以安置成公务员。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好的开始,有利于征兵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吸引人才参军入伍。

第二,条件并不宽松。

比如,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还是择优选拔。

比如,服役时间,有些地方可能要求服役满5年。

8、逐月,还得等一个《办法》

逐月领取退役金,这种安置方式对军官和军士都开放,此前已经被写入《退役军人保障法》。

不过,具体的细节一直不太明确。

这一次,征求意见稿提了,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按照《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执行。

同时,还提到了几个原则,比如突出服役贡献、体现尊重优待、鼓励就业创业、纳入社会保障。

这4个原则,该怎么理解呢?或许,等《办法》发布之后,可以看的更加真切!

9、中级军士也可退休

征求意见稿明确:

中级以上军士退出现役,年满55周岁的或者服现役满30年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当然,还有其他可以作退休安置的条件。

这里面值得注意的是,为什么中级以上军士,会有机会干到55周岁或者服役满30年呢?

一级军士长这种,咱不说了,人家肯定是可以干到退休的。

其他的呢?中级以上军士,包括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为何这些人都有机会干到退休呢?

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延长服役年限”,哪怕军衔不再晋升,中级以上军士也可以在本衔级上延长服役年限。

现在再看,延长服役年限,是一个大招啊!

10、对待安置,有禁忌

禁忌的第一条就是,违反国家政策另设接收条件、提高安置门槛的。

这主要指的是有关部分和个人。

所以,还是依法依规,把好事办好吧!

期待最终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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