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什么刑罚是用到绳子的,古代刑罚器具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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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历史产物的世界法律文化,有精华有糟粕。自从出现刑具,用于手部的刑具就一直没有退出舞台。从整个中国古代手铐历史的演变看,固定限制犯人的双手,是始终遵循着不变的功能,随着历史的进化,人们从绳到再从到木到铁手铐经历了三千年的历史,形成了中国古代刑具文化的一部分。

它们令人闻之森冷,望而生畏,甚至被看作不祥之物。

刑具取材于并启发许多世界伟大发明。

将折磨与恐怖机械化。

使受刑者在肉体上受到极大的痛苦与摧残

《周礼.秋官.掌囚》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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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守盗贼。凡囚者,上罪梏而桎,中罪桎梏,下罪梏,王之同族,有爵者桎”。这里就是专门给犯人手上戴的刑具。郑司农云:者,两手共一木也。历史上曾把这种拱刑具称为壶手,也有称为枷手的,古人为什么将这种刑具称为共,原因是犯人的双手被套进一块木头上,即两手一木,所以说字上面为一个共字,下面是一个手字,与汉字中的“”字,同音同义。

让一些有关刑具的老照片,给我们还原一个真实的古代社会。

秦汉以后始称“梏”为“”,作为手械。沈家本《历代刑法考.刑具考》载:“按:本手械之名,其后凡械皆以名之。乃木手械之字,本作“木手”,行而木手废矣。”铁器制作刑具逐渐得到普遍应用后,出现了铁手铐、铁索链等,都用于双手上。

拶子,也叫拶指或拶夹,是一种专门用来夹手指的刑具,多用于拷讯女性。由五根圆木组成,各长七寸,径围各四分五厘,用绳子穿连小圆木套入手指,用力收紧绳子圆木就会紧夹手指,使人痛苦不堪。这种刑具产生于隋唐以后,在明清两代被公开广泛使用。拶子给人带来的痛苦最难熬,因为它摧残的是十指连心的手。有许多女子因为忍受不了拶子的折磨而被迫屈招,甚至含冤自杀。

竹签,由此令人想到我们经常用的牙签,就是这样一种很不起眼的小物件儿,也曾在刑罚和拷讯的舞台上大展身手,横行一时。汉朝部员薛安奉命去扬州清查仓库账目,把管理仓库的小吏戴就逮捕,逼他揭发郡太守成公浮。曾将铁针钉入戴就的指甲里,然后逼他扒地上的硬土。唐朝开元初年,酷吏王旭常常将竹签削尖,钉入犯人指甲内,受刑者疼得死去活来。

最初用于脚部的刑具是拘束行动自由的木墩,上古时候,民风淳朴,其后由于蚩尤惑乱天下,才把百姓给带坏了。那时跟着蚩尤的一帮子人无不做了盗贼,他们败坏道德,欺诈*邪,简直无恶不作。由于蚩尤是东方九黎族的首领,日子一久,九黎族的一些百姓养成傲慢无礼,不服从君命的习惯,社会上乱得不像话。发展到后来,连蚩尤的话都不听从了,为了维持九黎族的基本社会秩序,这时,蚩尤又不得不反过来,用刑罚去制服约束他们,从而创制了五种酷虐的刑罚。在厚木上凿穿两孔套在脚上,为防止犯人脱逃的木墩,被用来施刖刑……刖,今文作膑,《白虎通义.五刑》载:“膑,去膝盖骨也。”把犯人的两只脚伸入木墩的两孔中,使其却弹不得,然后揭去膝盖骨。此为旧五刑中的第一种肉刑。

此为旧五刑中的第一种肉刑。

 “具五刑”是秦汉时期五刑并施的酷刑,始于秦朝。对判处夷三族的犯人,都要先受刺面、割鼻、砍去左右脚、笞杀之刑,然后斩首,将头颅悬挂在木杆上示众,尸体剁成肉酱,在闹市示众。有敢诽谤谩骂者,还要先割舌头。《史记.李斯列传》载:“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丞相赵高构陷李斯身上的刑具最多,也最残酷。

清代时,衙门也讲究全身刑,这里指的全身刑,是衙门在拷讯犯人时,衙门里有什么刑具,就都给犯人用上。一个刑具一个刑具依次用,迫使犯人招供画押了事。全身用刑是古代监狱拷讯犯人,衙门刑讯常见的一种全身用多种刑具和一次刑讯中用较多的刑罚手段。中国奴隶社会时期有把犯人的手上、脖子上和脚上都戴上刑具,这是历史上最初的全刑雏形,这种刑罚使犯人走不动也吃下食物,脖子压着木枷而不能动,手又被扣住,蚊虫叮咬,太阳曝晒雨淋,冬天冷冻都使人难以忍受。

站笼,因令犯人头套重枷而直立,故名,又称“立枷”。明武宗时,刘瑾仿南朝的“立测”而置。笼顶有口,套于犯人颈部,使其昼夜站立,以致身亡。或在犯人脚下垫物,套定抽走,使人悬空死亡。明朝天启年间,五种常备刑具同时施用“五毒俱备,呼暴声沸然,血肉溃烂,婉转求死不得,”魏忠贤控制诏狱,酷刑登峰造极。魏忠贤新创“站笼”着实让刑具之辈拱手称臣。笼顶之孔紧束颈项,头发亦被束牢,双手“”于笼柱,双足亦“桎”于笼底。笼之周围铁棘环之,被笼之人裸之,丝毫不敢扭曲转动。险些,笼之高矮可调节,高大者,笼短,反之,亦然。残虐同类,智慧高,招亦损。

这是古代十八种酷刑详解,不忍贴出,愿意就自己看链接。lnrk。com/2005/1-30/71815。html古代十大酷刑cga 剥皮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 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 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 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腰斩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 ,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车裂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 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 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 扯的时候。俱五刑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 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 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凌迟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 王的长子伯邑考。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 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 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 痛。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缢首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 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烹煮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 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 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 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 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 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宫刑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 阁之臣」这样的句子。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 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 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 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相对的女性为”幽闭”刖刑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 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 或人力车)。插针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活埋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 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 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 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鸩毒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鸠止渴」便是 源自于此。常用于赐死情况棍刑即木桩刑。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 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 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 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锯割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 ,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 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 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 ,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 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断椎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灌铅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 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 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 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 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 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 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 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 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 胡乱说出和医生有*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 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 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梳洗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 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 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 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 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 ,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 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 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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