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之债和任意之债的区别,区分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的意义

辩护律师网 305 人看过
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选择之债的特点,选择之债和简单之债举例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律师解答:选择债务的具体方法包括以下内容:双方约定从若干笔付款中选择一笔付款作为债务的对象;享有选择权的人行使选择权,从而在几笔付款中确定一笔付款;或者其他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百一十五条有多个标的,债务人只需要履行其中一个的,债务人有选择的权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选择之债的特点,选择之债和简单之债举例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选择债务的具体方法包括以下内容:双方约定从若干笔付款中选择一笔付款作为债务的对象;享有选择权的人行使选择权,从而在几笔付款中确定一笔付款;或者其他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百一十五条有多个标的,债务人只需要履行其中一个的,债务人有选择的权利;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其他交易习惯除外。

享有选择权的一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时作出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作出选择的,选择权转移给另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五百一十六条:一方行使选择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标的物确定。标的物确定后不得变更,但经对方同意的除外。

可选择的标的物不履行的,有选择权的一方不得选择不履行的标的物,但因对方原因造成不履行的除外。

wWw.bianhuLvshi.coM辩护律师网提供法律问题咨询,法律知识查询,律师查询,律所查询,裁判文书查询,法律法规查询,代理诉讼,文书合同范文,仲裁,公证等服务。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