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和婚后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前贷款买的房离婚房子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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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SheNgXueLi.cOm婚前买房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的(婚前房贷离婚怎么分割)方面的法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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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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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的(婚前房贷离婚怎么分割)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最高院民一庭:婚前购房婚后还贷,离婚时房产应如何分割?

问:我与妻子均是再婚,再婚前双方均有自己的住房。我于婚前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两居室楼房供双方婚后共同居住,至今贷款尚未还清。离婚诉讼中,我主张此套住房归我所有,对方亦表示同意,但要求从3年来房屋价格上涨带来的收益中分一半给她,我现在又不想卖房,房价上涨我也没有实际得到收益。请问法院会支持她的要求吗?

答:她的要求是合理的。你婚前以个人名义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按揭贷款购房并将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因此,上述房屋中有一部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首付部分以及尚未还清贷款部分),但也有一部分具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夫妻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第二款规定:“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进行补偿。”

既然对方已经同意房屋归你所有,因此,你们之间争议的只是你如何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偿还银行贷款所形成的财产权益向对方支付补偿的问题。如果你们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必然要判令你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的增值部分,给对方予以补偿。

尽管你现在不出售房屋,但房屋的增值是客观存在的,既然离婚后房屋所有权归你,则此增值必然由你享有。而这一增值是与配偶一方参与共同还贷的贡献分不开的,对方还因此丧失了购买属于自己房屋的机会。所以,由一方独享因房屋增值所带来的利益,对另一方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建议你主动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财产的增值部分向对方支付补偿,或者与对方协商解决争议。

节选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

在婚前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大部分的已婚男女都是结婚后一起买房子,然后挣了工资再一起还房贷,但是当两个人离婚后,双方选择把房子卖掉,然后再一起平分卖掉房子的钱而不是留着房子属于其中一方。这个过程中也会经常闹出各种分配不均的矛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 如果婚前所购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房产证上也登记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卖掉房产后,所得的钱需要双方平分这一笔钱;也就是说这样的情况下,其实夫妻双方对房产都是享有一定所有权的。

第二, 离婚之前两个人共同买了这套房子,并且在买房后两个人共同的偿还着房子的按揭贷款,但是房产证上却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要是登记名字的一方主张这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在法律上法院会直接将将房子判给有名字的一方。

第三, 这种情况也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但是双方都可以证明婚前为了这笔房子承担着贷款的偿还工作,那么离婚后卖掉房子,登记名字的一方就要把双方共同支付并偿还贷款的部分进行补偿,还要支付房产的增值部分给对方。

不管是婚前买房还是婚后买房,其实都是有可能出现纠纷的。如果是一方在结婚之前已经实际购房,并且也取得了房产证的话,这个时候建议最好在结婚之前先进行财产公证,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而在婚后夫妻一方买房,然后共同还贷的,这个时候最好就协商约定房屋的产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日后因为房产问题产生纠纷,影响到夫妻之间的感情。

离婚后房子怎么分?能分婚前的拆迁款吗?要离婚的朋友们注意了

■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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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离婚再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今天结了,明天离。

搞的跟小孩过家家一样。

既然离了,好聚好散,咱也甭说什么。

人散了,但面临的财产分割问题随之就来了。

利益冲突也就跟着发生了。

在这里首先要明确,离婚可分的财产多了去了,但也并不是所有财产离了都能分割。

房屋拆迁款的数额都往往比较大,也就成了离婚财产分割时的焦点问题。

在明律师是干征地拆迁专业的。

那就跟大家讲讲房屋拆迁款,离婚后怎么分?

其实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都比较困惑。

【离婚后能分离婚前的拆迁款吗?】

2012年1月,赵女士与孙先生登记结婚,并将户口迁入孙先生家中,两人婚后育有一子。2013年,孙先生一家拆迁,其户内安置人口都取得了相应的拆迁权益。2017年2月,赵女士与孙先生感情破裂离婚,儿子随母亲生活。离婚后,赵女士多次与孙先生沟通,希望拿到属于自己和儿子的离婚前的那部分拆迁补偿款,但都被孙先生拒绝了。为了拿回自己和儿子的拆迁补偿款,赵女士和儿子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当时孙先生一家与拆迁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内容,赵女士是本次拆迁补偿的安置人员,与孙先生共同共有分得的拆迁利益。赵女士与孙先生离婚后,双方共有的基础丧失,吴女士有权主张分割其享有的拆迁补偿安置利益。

结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以及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法院最终判决:属于赵女士和儿子的房屋拆迁款份额归其母子所有。

【在明解析】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更加有法条清晰明确此类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及一方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法律另有规定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的财产在离婚时需分割。

因此,在结婚期间,房子要是遇到拆迁了,拆迁补偿款是对家庭里所有人的共同补偿,是属于一家人共有的拆迁利益,任何一方都不得霸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我们看,首先,夫妻离婚后,代表双方共有的基础已丧失。而婚姻存续期间发生了房屋拆迁,获得的拆迁补偿款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这些拆迁补偿款就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拆迁,离婚后一方是能够分得拆迁利益的。

【离婚后房屋怎么分的多种情形】

说到这,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宅基地上房屋如何分割还有以下几种情形要搞清楚:

1、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建造的,或拆迁是发生在结婚之前的,房屋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后还是归一方个人所有,另一方是不能够以离婚为由,要求分割。

2、父母以子女名义在宅基地上建房给子女结婚居住用的,又是婚后建的,可以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时需要分割的。

3、结婚前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出资,但以一方父母名义取得批准建的房屋,一般视为该名义方的家庭财产,离婚后,其负有返还对方建房款的义务。

4、结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但以夫妻一方的名义建的房屋,双方结婚后,该房产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房屋时,可以根据双方家庭的出资比例分割该房产。

5、如果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任何一方父母一起居住生活没有分家,实际上,房屋属于结婚前就已存在的家庭共有。房屋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离婚时,该房产是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

法律对离婚后怎么分房子都有明明白白的规定。

您明白了吗?

结婚了,咱就好好过。

离婚了,那就好好分。

版权声明:本文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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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离婚再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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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的跟小孩过家家一样。

既然离了,好聚好散,咱也甭说什么。

人散了,但面临的财产分割问题随之就来了。

利益冲突也就跟着发生了。

在这里首先要明确,离婚可分的财产多了去了,但也并不是所有财产离了都能分割。

房屋拆迁款的数额都往往比较大,也就成了离婚财产分割时的焦点问题。

在明律师是干征地拆迁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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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都比较困惑。

【离婚后能分离婚前的拆迁款吗?】

2012年1月,赵女士与孙先生登记结婚,并将户口迁入孙先生家中,两人婚后育有一子。2013年,孙先生一家拆迁,其户内安置人口都取得了相应的拆迁权益。2017年2月,赵女士与孙先生感情破裂离婚,儿子随母亲生活。离婚后,赵女士多次与孙先生沟通,希望拿到属于自己和儿子的离婚前的那部分拆迁补偿款,但都被孙先生拒绝了。为了拿回自己和儿子的拆迁补偿款,赵女士和儿子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当时孙先生一家与拆迁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内容,赵女士是本次拆迁补偿的安置人员,与孙先生共同共有分得的拆迁利益。赵女士与孙先生离婚后,双方共有的基础丧失,吴女士有权主张分割其享有的拆迁补偿安置利益。

结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以及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法院最终判决:属于赵女士和儿子的房屋拆迁款份额归其母子所有。

【在明解析】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更加有法条清晰明确此类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及一方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法律另有规定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的财产在离婚时需分割。

因此,在结婚期间,房子要是遇到拆迁了,拆迁补偿款是对家庭里所有人的共同补偿,是属于一家人共有的拆迁利益,任何一方都不得霸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我们看,首先,夫妻离婚后,代表双方共有的基础已丧失。而婚姻存续期间发生了房屋拆迁,获得的拆迁补偿款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这些拆迁补偿款就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拆迁,离婚后一方是能够分得拆迁利益的。

【离婚后房屋怎么分的多种情形】

说到这,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宅基地上房屋如何分割还有以下几种情形要搞清楚:

1、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建造的,或拆迁是发生在结婚之前的,房屋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后还是归一方个人所有,另一方是不能够以离婚为由,要求分割。

2、父母以子女名义在宅基地上建房给子女结婚居住用的,又是婚后建的,可以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时需要分割的。

3、结婚前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出资,但以一方父母名义取得批准建的房屋,一般视为该名义方的家庭财产,离婚后,其负有返还对方建房款的义务。

4、结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但以夫妻一方的名义建的房屋,双方结婚后,该房产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房屋时,可以根据双方家庭的出资比例分割该房产。

5、如果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任何一方父母一起居住生活没有分家,实际上,房屋属于结婚前就已存在的家庭共有。房屋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离婚时,该房产是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

法律对离婚后怎么分房子都有明明白白的规定。

您明白了吗?

结婚了,咱就好好过。

离婚了,那就好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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