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怎么算夫妻共同产权,夫妻购买的房子属于共有产权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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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夫妻共同买房产权怎么算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双方合伙买房,但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人的名字,这种情况该如何公证为双方共同房产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夫妻共同买房产权怎么算和双方合伙买房,但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人的名字,这种情况该如何公证为双方共同房产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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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是否有效双方合伙买房,但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人的名字,这种情况该如何公证为双方共同房产房产证上单独所有与夫妻共有有什么区别婚后买房一人出钱也算共同财产吗婚姻存续期间,男方把房产过户给女方,房产是否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房屋产权归夫妻一方所有,成立业委会夫妻双方都是业主吗谢谢夫妻共同产权的,为什么单位只给报销一半采暧费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是否有效您好,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出卖的情况一般分以下三种情况。

即: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为夫妻双方时,夫妻一方出卖房屋给第三方;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仅为一方,登记权利人出卖房屋给第三方;

三、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仅为夫或妻一方,非登记权利人出卖房屋给第三方。

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行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也就是说,即使是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夫妻共有房屋的,但买家如果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话,夫妻另一方就不能进行追回。

情况分析面对夫妻一方出卖房屋的情况,通常只有第二种“夫妻一方为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的权利人。”的情况会涉及到“善意取得”这一概念。

如果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同共有房屋而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在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动产善意取得"、"第三人善意取得'在动产占有人非法处分其占有的动产时,如第三人基于善意受让对该动产取得占有,则依法对其即时取得所有权或他物权的制度。

1.其主体仅限于第三人,其他非法占有人不适用这一制度;

2.其标的仅限于法律允许流转的动产,对不动产也不适用这一制度;

3.第三人取得财产须基于善意,即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无权处分该财产;

4.须有第三人对受让动产取得占有的事实。

希望以上的回答能够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双方合伙买房,但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人的名字,这种情况该如何公证为双方共同房产一、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婚后所得的财产。

所谓“婚后所得”,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并非的婚后所得财产均是共同财产。婚后所得的财产依照第18条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第17条第4项、第18条第3项将婚后一方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分为两种情形:如果遗赠或增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即属于接受赠与的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婚后一方接受赠与或遗赠所得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按揭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如果只登记一方的名字,是不是个人财产?有这样一个案例:王女士和吕先生2004年结婚。婚前吕先生以按揭贷款方式购房,房款40万,个人首付12万。婚后,两人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办下来的时候只登记了吕先生的名字。2006年,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关于如何分割房产两人产生了矛盾。吕先生认为,既然是自己同开发商签订合同,首付也是用自己个人财产支付,是房产证上登记为自己的名字,该项房产应该是自己的个人财产;而刘女士认为,虽然房产证上登记是吕先生的名字,但是房产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才取得,自己也参与还贷,房产应该属于共同财产。由于《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随后颁布的两个司法解释并没有对按揭购房这种情况明确规定。地方法院有各自的处理原则,所以这个案例在不同的地域,处理结果也大不相同。

如果是在广东或者上海,吕先生的主张很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6年针对婚姻纠纷专门出台了指导意见:“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房屋预售合同的买受人为该方且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另一方婚后参与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至于另一方对取得房产做出的贡献,可以适当补偿。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对此类问题的解答观点同广东基本一致。这种情况下的房产证并不是证明房产权的唯一依据,但若有证明在结婚前双方认可房屋为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出资的证据,比如签有“约定房屋共有”的协议,虽然房产证上登记为一人,房产仍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在河南,吕先生若想赢得诉讼就没有那么轻松,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3年民事审判指导意见中指出:“一方婚前借款或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购房所欠债务主要是用婚后共同所得偿还的,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王女士胜诉的可能更大。

不过,并不是婚后取得的房产证,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假设吕先生在婚前已经支付全部40万房款,或者在结婚前已经偿还按揭款,婚后取得的房产证仅仅是为购房手续的完善,那么,依据河南高院的指导意见,该房产仍然属于吕先生的个人财产。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婚前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房。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如果婚前夫妻一方支付首付后产权已经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共同财产还债,那么只是在夫妻之间产生了关系,可以理解为是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一方的。3、婚前夫妻共同购房。如果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能显示房产属于两人共有,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购房。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父母购房,产权登记为子女名下,默认为对子女的赠送,除非明确表示赠与双方,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上单独所有与夫妻共有有什么区别说白了就是一个需要夫妻同意才能转让抵押等等,另外一个50%就可单独转让或抵押。

区别:

第一,在共同共有中,只有当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能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并确定各共有人的份额。比如夫妻共有财产就是共同共有财产,只有当夫妻离婚以后,才能对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而在按份共有中,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都有权利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是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共同共有是不确定份额的共有,各个共有人对共同财产是享有同等权利的,承担同等的义务;而按份共有中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财产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以及承担义务。比方说按份共有人可以以自己的份额进行抵押,而共同共有人如果进行抵押的话就必须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第三,在对外的关系中,如果按份共有入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如果义务是可分的,则共有人只按照自己的应有部分对第三人承担义务,承担按份责任。例如,可分割的共有物的交付义务,共有人只能就自己的应有部分的比例对第三人负责。而如果义务是不可分的,则共有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共有物所产生的共同侵权赔偿义务等。而如果是共同共有人,则不存在按份负责之说,应当一律承担连带责任。

婚后买房一人出钱也算共同财产吗您好!

不能严格界定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与两个因素有关:

所谓的“一人出钱”,是否能够严格界定这笔钱属于个人。房产登记的时候,登记的产权人是谁。先说一个肯定的结论:如果确实是个人合法财产购房、并且登记为个人名字的情况下,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算做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就这两个方面说明一下:

“一人出钱”,钱算不算个人的?如果能够证明这笔钱属于个人合法财产,那么,就具备了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的第一个条件。

同时,个人合法财产,在产权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导致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什么是个人合法财产?这里不再摘抄法条,把一些常见情况列举一下:

个人婚前财产。例如,婚前自己攒的钱、个人婚前房产卖了之后得到的钱,这些均视作是个人财产。个人父母赠与的钱。例如,自己的爸妈把钱给到自己的孩子,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个人继承的钱。例如,个人继承了上辈人的财产,且继承的时候,指定的是“个人继承”。夫妻之间协议的钱。例如,夫妻俩之间有财产分割类协议,说明了钱分别属于各自。注意:婚后的工资奖金收入、公积金收入等,均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哪怕只有一个人挣钱。

房产登记的情况满足了上述条件,还要看房子的产权人登记情况。

这里给出三条结论:

如果确定是个人合法财产,且购买的房子登记的是个人名字。那么,房子即为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确定是个人合法财产,且购买的房子登记的是双方名字。那么,房子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相当于一方把部分房产份额“赠”给对方了。如果不能确定是个人合法财产,与登记情况无关。婚后买房,如果不能确定房子是个人的钱出资,那么无论房产登记谁的姓名,都视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把房产过户给女方,房产是否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男方把房产过户给女方,这样房产证上就是女方的名字而没有男方的名字,如果房产证上保留的是二个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个人财产

房屋产权归夫妻一方所有,成立业委会夫妻双方都是业主吗谢谢谢邀!按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夫妻财产应属共有财产。房产证上不论出现夫妻谁的名字,双方都是共有产权者,除非该房产是一方婚前财产,若该房产是在夫妻关系成立(以结婚证登记时间为准)之后获得,即使是某一方继承所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我记得房产证加名字也就是审核结婚证登记时间是否在房产合法获得之前,否则需要买卖合同及纳税税票或司法部门赠予部分产权的法律文书。故我认为只要其房产不是婚前财产,夫妻双方都应认定为业主。

夫妻共同产权的,为什么单位只给报销一半采暧费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673号)规定,对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税法规定允许扣除。但由于各地、各行业、各企业的情况不同,目前在税法中规定全国统一适用的扣除标准尚有困难。

国家规定供暖费的收取如下:

1、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

2、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

3、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

扩展资料

根据《办法》规定:凡家住本市且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职工,其住宅经职工所在单位核定符合房改政策规定、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取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凭核对证明发给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

《办法》还解释说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是指来新建居民住宅竣工时,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或旧有居民住宅按照大气治理统一改造要求,每户单独采用燃气、电、燃油等清洁能源的冬季采暖方式(使用煤炉的除外)。

自采暖住宅证明:

负责新建居民小区或旧有居民住宅管理的单位(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产权单位,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其管理的小区或住宅采用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并符合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须按如下程序为所属居民住宅办理确认手续:

1、物业管理单位到所属区县的供热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核对申请;

2、经区县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对建设或改造的批准文件以及现场核对后,报市市政管委供热管理部门备案;

3、物业管理单位向自采暖居民住户发放由区县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和该物业管理单位共同认可的核对证明;

4、自采暖居民住户需凭本市城镇居民户口和房屋承租或产权所属的法律文书,到所属物业管理单位,领取核对证明。北京市财政局强调说,制发核对证明的行政部门及物业管理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主管部门对核对证明应该每个采暖季核对、发放一次,核对证明复印无效。

好了,关于夫妻共同买房产权怎么算和双方合伙买房,但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人的名字,这种情况该如何公证为双方共同房产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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