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后离婚了可以分割吗?,婚前财产如果离婚了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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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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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没有财产公示离婚时怎么分割?(婚前没有财产公示离婚时怎么分割?)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2019婚前买房离婚时财产分配规定

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

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房所有。

三、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这种情形,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明确规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与首付房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有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此时登记的房产归登记一方,共同还贷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四、婚前双方出资购买,产权证之登记一方的,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下,最是麻烦,也最易产生普通公众认为的不公。此种情况,离婚时登记方承认共同出资的,则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方不承认另一方有出资,且未登记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事实或出资不是赠与的,则登记的房产属于登记方,在离婚分割时,只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即可。

五、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如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未登记一方可以请求分割此房产。

七、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毫无疑问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财产分割的原则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关于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由于存在的情况也比较多,因而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作出处理。若是房产是在结婚之前就支付了全款,那即使是在结婚之后才取得的房产证,那该房产也应当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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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前财产,现在要离婚应该如何分?

在我国离婚率越来越高了,伴随着离婚来的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婚前财产纠纷的增多,如果房子是婚前财产现在离婚怎么办?婚前财产离婚要怎么分配?婚前财产离婚时的处理方法有哪些?重庆瀛永律师事务所王娜律师解析。

房子是婚前财产现在离婚怎么办

具体要看情况,结婚前买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

(1)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财产离婚要怎么分配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

王娜律师补充:

婚前财产离婚时的处理方法

1、婚前夫妻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2、婚前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婚前同居的财产分割:

(1)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2)同居财产分割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财产完全能够说清楚的,也就是说有充分证据证明是一方所有的,应归一方所有;另一种情况是说不清楚的财产,也就是说双方均无充分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可以一分为二地分割财产。

多年公司法务经验,在劳动管理公司治理方面有较多实践经验婚前买房,离婚后如何分割房产?

现今社会,离婚已经屡见不鲜,不仅仅没有感情基础的会离婚,就连恩爱数年、十数年的也有可能会离婚,离婚就面临着分割财产、争夺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对于财产的分割,房子占一大头,离婚的双方都想要房子,房子如何分割呢?

本文针对男或女一方婚前买房的情形,简要梳理了以下三个观点:

1、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在婚后房产证上也未加另一方的名字,离婚后,该房产视为婚前财产,另一方不得分割;如婚后在房产证所有权变更为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婚后将另一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或者说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考虑首付款的出资、还贷比例、夫妻双方是否长期共同生活、婚姻关系存续时长等因素进行分割。

3、一方婚前以另一方名义全款购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需要考虑出资情况,以及未出资一方在婚后对家庭的付出等因素。

4、一方婚前以另一方名义购房,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如能证明婚前出资的,首付款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依法分割。

5、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且付清全部房款,但房产登记到一方名下,在离婚时,如能证明出资情况,双方对该房产按份共有;如出资的一方不能证明其出资,则只能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6、一方父母在子女购买婚房,应当视为对子女的赠予,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如果双方对房产的份额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对房产进行分割;如双方父母均出资,在离婚时应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7、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前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婚内夫妻双方共同还房贷,在离婚时一般视为共同所有依法分割。

8、一方父母在婚前为自己的子女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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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社会,离婚已经屡见不鲜,不仅仅没有感情基础的会离婚,就连恩爱数年、十数年的也有可能会离婚,离婚就面临着分割财产、争夺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对于财产的分割,房子占一大头,离婚的双方都想要房子,房子如何分割呢?

本文针对男或女一方婚前买房的情形,简要梳理了以下三个观点:

1、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在婚后房产证上也未加另一方的名字,离婚后,该房产视为婚前财产,另一方不得分割;如婚后在房产证所有权变更为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婚后将另一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或者说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考虑首付款的出资、还贷比例、夫妻双方是否长期共同生活、婚姻关系存续时长等因素进行分割。

3、一方婚前以另一方名义全款购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需要考虑出资情况,以及未出资一方在婚后对家庭的付出等因素。

4、一方婚前以另一方名义购房,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如能证明婚前出资的,首付款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依法分割。

5、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且付清全部房款,但房产登记到一方名下,在离婚时,如能证明出资情况,双方对该房产按份共有;如出资的一方不能证明其出资,则只能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6、一方父母在子女购买婚房,应当视为对子女的赠予,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如果双方对房产的份额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对房产进行分割;如双方父母均出资,在离婚时应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7、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前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婚内夫妻双方共同还房贷,在离婚时一般视为共同所有依法分割。

8、一方父母在婚前为自己的子女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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