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是什么,征管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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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时间为1-4天,同时法律规定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到30天。你说的情况可以延长到30天。建议你在这30天内去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要不在30天之内可能会被逮捕,之后由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结果是被判刑)。

刑法第六十九条和七十条什么意思

《刑法 》第六十九条是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的规定,《刑法》 第七十条是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的规定。《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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