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应当如何计算?加班费是不是需要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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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患上逼迫或者者变相逼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支配加班的,应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那末,加班工资应当如何计算呢?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肯定?  加
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患上逼迫或者者变相逼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支配加班的,应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那末,加班工资应当如何计算呢?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肯定?

  加班工资应当如何计算?

加班工资应该如何计算?加班费是否需要缴税?

  劳动者自愿加班,是不能请求用人单位发放加班工资的。只有当用人单位支配加班时,才需支付加班工资。

  1、正常工作日支配加班的,需支付1.5倍工资

  工作日加班费计算方式:月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

  2、休息日支配加班的,应首先支配补休,不能补休的需支付2倍工资

  休息日加班费计算方式:月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

  3、法定休假日支配加班的,需支付3倍工资

  法定休假日加班费计算方式:月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如何肯定?

  用人单位支配劳动者在休息时间加班,那末确定就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常常在计算加班费的具体数额的时候,需要知道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与计算系数。不少朋友对于此不是很清楚,下面律图将为您收拾的关于加班费计算的一系列常见的法律问题。

  (一)如何肯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商定工资数额的,应该以劳动合同商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该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该以各项工资的总以及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者”职务工资”单唯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商定工资数额,或者者合同商定不明确时,应该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补助、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含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规模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份。然而应该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均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津贴以及劳动维护补贴等应该扣除了,不能列入计算规模。

  3、在肯定职工日平均工资以及小时平均工资时,应该依照劳动以及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以及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每个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以及174小时进行折算。

  日工资计算法子: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出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小时工资计算法子: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二)几个固定数听说明

  依照法律规定,每个月工作时间为20.83天,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全年轨制工作时间为250天,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为115天。

  计算法子:每个月工作时间 20.83=(365-104-11)÷12;月计薪天数 21.75=(365-104)÷12);全年轨制工作时间 250=365-104-11;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 115=104+11

  4、履行计件工资的,应该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该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三)如何计算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

  1、标准工时轨制的加班费计算。

  依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下列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支配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依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支配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支配补休的,依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支配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依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延时加班工资 (月工资收入÷21.75×150%)

  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300%)

  公休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200%)

  以春节长假七天加班为例,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了夕、春节、初二)拿三倍工资,每一天加班费为(月工资÷21.75×300%),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倍工资,每一天加班费为(月工资÷21.75×200%)。

  春节长假七天总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3+月工资收入÷21.75×200%×4

  2、综合计算工时轨制的加班费计算。

  依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履行不定时工作制以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以及《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履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份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支配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个月不患上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轨制的加班费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履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支配职工工作的,依然应该依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履行计件工资轨制的加班费计算。

  履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支配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依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依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加班费是不是需要缴税?

  咱们都知道劳动者每月的工资收入要是超过了3500元的话,那末对于于超越的部份就要依法缴纳个人所患上税。那末劳动者在每月取得的加班工资呢?是不是在到达必定标准后也要交税?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依据《个人所患上税法施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患上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依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补助,是指依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补助、院士补助、资深院士补助,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患上税的其他补贴、补助。

  因而,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补助,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补充知识: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支付标准

  依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者规定的工作任务后,依据实际需要支配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加班加点的,事后应尽可能给予平等时间的补休。确切不能补休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依法支配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依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依法支配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依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依法支配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依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履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支配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依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依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履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份,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履行提成工资、包干工资等工资情势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支配延长工作时间的,均依照履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办法以及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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